新成立农民合作社,注销时间要求是怎样的?

合作社注销需要按流程办理,不及时注销可能会影响合作社成员的法律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等情形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合作社注销的常见处理方式为按流程办理注销登记,如果合作社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等情形却不办理注销登记,合作社成员可能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建议先了解注销流程和所需材料,再按规定提交申请。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合作社需注销。处理方式如下:1.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2.召开成员大会,形成解散决议,确认清算报告等;3.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申请书、解散决议等材料,等待受理和审核。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绍兴市看守所地址 德清县看守所地址 宁海县看守所电话 平阳县看守所电话 义乌市看守所电话 黄岩区看守所电话 缙云县看守所电话 宁波镇海区律师 平阳县律师 金华市律师 磐安县律师 云和县律师 龙港律师 海盐律师 松阳律师 宣城律师 南昌律师 建德律师 浦江律师 常山律师 江阴律师 淳安刑事律师 新昌刑事律师 湖州法律咨询 杭州市上城区律师网 宁波市奉化区律师网 平湖市律师网 台州市律师网 丽水市律师网 龙港市刑事辩护律师